加热器(三次公告)询比 公告
包头市中节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加热器(三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0231002030166557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包头市中节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无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二)项目概况:1个标段 |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特制加热器1套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按技术指标特制 |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无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至少三份,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协议); (3)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截图(盖章);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 到 2023年11月14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
十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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